在全球宏观环境深刻变化和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汹涌而来的背景下,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加强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被上升到越来越重要的高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到的科技保险服务创新举措获得金融市场高度关注。《方案》提出,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提升科技保险服务质效,依托上海保险交易所,依法合规开展保险产品、技术、模式等方面探索,按市场化原则深化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试点。

  在《方案》发布不久前,金融监管总局还发布了《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持续推动健全适应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的金融体系,加快形成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上述《方案》《通知》的发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强化了金融支持。通过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确保科技型企业在各个发展阶段都能得到必要的资金支持,这将有助于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其健康、快速发展。二是优化了金融服务体系。在政策引导下,金融机构将更加注重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其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同时,通过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三是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的良性互动。科技创新为金融业提供了新的业务领域和增长点,而金融业则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和风险管理工具,这种互动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且健康地发展。”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科技保险发展潜力大

  运用保险工具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对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各类现实面临的风险而导致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的财产损失、利润损失或科研经费损失等以及其对股东、雇员或第三者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现实伤害而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给予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方式可以称为科技保险。

  随着科技创新的发展,科技企业对保险服务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如何获得个性化、智能化、全生命周期服务,是科技企业对保险服务的主要诉求。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围绕国家安全和产业前沿所需,把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在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助力科创企业融资增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围绕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样化需求,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多层次、专业化、特色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融资服务与金融产品,不断增强金融的适配性;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统筹运用股权、债权、贷款等工具,丰富投资策略,精准助力科技强国建设。

  在构建科技保险服务体系方面,山东省建立了科技保险服务体系,开发设计“鲁科保”系列专属科技保险产品,对于首年度购买“鲁科保”产品的科技型企业,山东省财政最高按照保费的5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补贴30万元;为鼓励企业研发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及首版次软件,减少企业创新过程中的风险损失,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三首”保险的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引导保险公司创新险种,扩大保险范围,提供保险服务等。以中国人保为例,其运用保险机制服务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发展“三首”保险等,牵头组建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截至2023年10月底,中国人保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保险业务承担风险保障金额超过10万亿元。

  在引导保险资金精准投资方面,《通知》提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科技型企业和面向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推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科技。近期,“中国人寿—沪发1号”股权投资计划顺利完成募集发行,计划规模约118亿元,以S份额投资方式受让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公司、上海国盛集团公司所持资产,为保险资金聚焦新质生产力、盘活存量资产探索出新的实践路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中国人寿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760亿元、投资余额3345亿元,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项目加速落地。

  不难看出,在政策引导下,保险业持续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加强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

  科技保险面临挑战多

  不过,科技保险在发展过程也同样存在一些不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科技保险险种约20余个,覆盖科技企业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贷款保证等多种风险。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2017年至2020年的4年间,科技保险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风险保障超1.79万亿元,累计支付赔款超22.63亿元。而这一数据远未覆盖我国科技企业所面临的风险。

  “相较于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和科技企业多样化、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而言,国内科技保险发展程度、服务深度、专业化水平均显不足。”业内人士武忠言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比如,针对科技企业科技创新需求的综合性风险管理、分散机制仍有待完善,现有的科技保险、担保等产品发展整体滞后,新型的全产业链风险管理工具创新明显不足。

  数据显示,在机构设立方面,我国财险公司分支机构逾4万家,但专业经营科技保险的分支机构不足30家,法人层面专业科技保险公司仅有1家;在风险保障额度方面,2017至2020年,科技保险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风险保障额度仅占全国财险总保障额度的万分之0.8。究其原因,在于科技保险产品服务供需适配性不够契合,政策激励引导措施尚需优化完善。

  “科技风险难以评估是开展科技保险的难点之一。”王鹏认为,科技型企业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广泛且复杂,这使得保险公司难以准确评估其潜在的技术风险。同时,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难度。同时,由于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历史相对较短,缺乏足够的历史数据来支持保险公司的精算和定价,这使得保险公司在开发科技保险产品时面临较大的挑战,市场上的科技保险产品相对单一,缺乏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个性化保险产品,极大程度上限制了科技保险的发展。

  除此之外,科技保险需要具备科技和金融双重背景的专业人才来进行产品设计、风险评估等工作。然而,目前市场上这类人才相对匮乏,这也成了掣肘科技保险快速发展的难题。

  科技保险问题亟待改善

  当前,科技自立自强已被赋予国家发展战略支点的功能,发展科技保险适逢其时。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既是保险业职责使命之所在,也是自身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型升级发展之所需。

  科创企业自身的保险需求以及新技术催生的新领域、新业态衍生出新的个性化保障需求,将为保险业带来新的增长点、拓宽新的发展空间。

  那么,如何进一步推动科技保险加快发展?武忠言认为,保险公司要增强含“科”量,夯实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基础。相较于传统领域,科技创新风险更具复杂性与多样性,沿袭过往产品设计思维无法满足科创风险个性化、定制化、综合化的保障需求,这就倒逼保险公司以保险的科技化、专业化为科技创新提供保障支撑。同时,目前科技保险产品服务较为传统和分散,且侧重成熟期企业,偏重经济补偿、增信功能,资金融通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为此,要树立全生命周期保险服务理念,围绕科技创新中的研发风险、成果转化风险、市场推广风险等,根据不同产业创新痛点,提供差异化、全流程、各环节的综合保险保障;同时,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稳定性优势,强化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探索科技金融共赢模式,尝试探索科创风投领域的“保投联动”投资基金等模式,以“保”发挥风险保障功能,以“投”分享科创企业成长红利,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共用,为科技企业提供一站式风险保障、特色服务和融资解决方案。

  王鹏也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深化与政府部门的合作,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作,了解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共同推动科技保险的发展。二是培养与引进专业人才,加大保险公司对科技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引进等方式,建立一支具备科技和金融双重背景的高素质团队。三是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能力。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风险评估。同时,建立健全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降低承保风险。四是探索与科技企业合作的新模式。例如,保险公司可以与科技企业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活动,共享资源、共担风险,这将有助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保险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互利共赢。(记者 王笑)